作者:赖晨
曹学佺(1573—1646年),福州府侯官县洪塘(今仓山区建新镇洪塘街)人。父亲曹极渠,在洪塘街开设饼店。曹学佺天资聪颖,勤奋好学,明万历十九年(1591年),18岁的他考中举人,三年后考中进士,从此进入仕途。从天启三年(1623年)至天启六年(1626年),他在广西任右参议兼桂林道,政绩斐然。
广西铸钱局(官钱局)本来是获利的金融机构,列为财政重要收入项目,因被权势者所把持,部分官员营私舞弊,侵吞腐蚀。历时两年,该局仅获利1000余两白银,可谓盈利微薄。有些奸恶的不法分子,在藩王靖江王的庇护下伪造货币,私铸铜钱谋利,官府明知也不敢过问。这些不法行为,要么和魏忠贤为首的阉党有关,要么和靖江王府的爪牙有密切联系。
曹学佺为了拯救人民于水火之中,顾不得自身安危,与恶势力进行斗争。
第一步,他先礼后兵,到靖江王府拜访王爷,宣扬整顿吏治大义,对其进行警告,让宗室肃然。第二步,他严厉惩办一批违法乱纪的官吏。下令逮捕私铸钱币的不法分子,这些不法分子跑到靖江王府躲藏,衙役不敢逮捕,曹学佺亲自率领衙役捕获了几个为首的不法分子,宗室不敢出面干预,私铸铜钱之风终于刹住了。广西铸钱局经过清查、整顿,仅一年时间就赢利5000两白银。
对待违法者,曹学佺采取了软硬兼施,双管齐下的策略。对那些贪赃枉法,鱼肉乡里的大奸首恶者,绳之以法,决不宽赦;而对违法较轻者进行疏导教育,晓之以理,动之以情,使“宗室始肃然知有律矣”,再也不敢犯纪。
此外,曹学佺严加整顿军队的纪律,合理地解决粮饷积欠的问题,又把与百姓关系恶劣的营镇调驻他所,军民关系也得到改善。他严禁官差到瑶、壮地区敲诈勒索,民族矛盾相应得到缓和。
由于弊政革除,官府的财源增加。于是,他在桂林创办书院,刊印新书,振兴文化。天启五年(1625年),桂林文昌门外的漓江书院落成。他在《漓江书院落成》一诗中有记载:“洲渚亭开竹院通,尊前还喜赏心同。星光带雨穿岩白,渔火烧云映岸红。避暑可如河朔地,论文犹是建安风。谩云关塞多戎马,谈笑平胡愧谢公?!?/span>
漓江书院建成后,曹学佺还亲自著书讲学,教导感化当地百姓,使其明是非善恶,知人伦道德,让当地群众一洗“蛮荒”之习性。此举在当地一时传为盛事。
经过曹学佺的有效整治,桂林的社会风气迅速由大乱进入大治,正如他所言的“政治贤明,百姓循礼,守法四方,盗贼不至”。更难能可贵的是,通过与当地瑶族和壮族人民的密切接触,曹学佺对他们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转变,他不仅不视土民为“蛮夷”,反觉得民风淳朴可爱。
曹学佺在广西任职的三年多中,做了不少兴利除弊、促进民族团结、教化人民的事情。广西巡按王政新把他的政绩报告给朝廷。天启六年(1626年),朝廷升迁曹学佺为陕西副布政使。
《福州晚报》(2023年8月10日 A07版 闽海神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