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生于上杭县稔田乡严坑村的一户贫苦农民家庭。192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6月,参加永定金砂暴动。1929年5月任永定县委军事部长,1930年8月任永定县委委员。1931年4月担任稔田区(今属上杭)代理书记兼区苏维埃主席。1932年11月,任福建省军区太拔军分区永定独立团团长。1933年2月,整编后任福建省军区警备营营长。主力红军长征后,留在杭永边开展游击战争。1934年1月,任永东游击司令部司令员,1938年2月整编为新四军二支队后方留守处警卫部队,驻守闽西一带。1943年10月成立闽西南武装经济工作队任总队长。1944年10月,成立闽西人民武装部队“王涛支队”,任支队长,1947年5月任粤东支队支队长。1949年1月,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纵队司令员,11月,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兵团副令员,改编后任福州部队副司令员兼福建军区司令员。1951年,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学习。1952年任福建省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。1955年授予少将军衔。1959年担任福建省副省长兼农垦厅厅长,以后历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书记、省政法委员会主任、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候补委员和第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
来源:《中共福建党史人物辞典》(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