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良(1918~1969年),原名林曾同,字同甫,林则徐五世孙,生于北京。16岁考上北京大学外文系,攻读英国语言文学,并自修德语、法语。民国27年(1938年)毕业后,在德通社等处担任翻译工作。民国34年,李良在北京参加中共华北城工部。民国36年,加入中国共产党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天津市公安局侦察组长、副科长,侦破过多起敌特颠覆案件。后任公安学校副主任,天津南开大学英语教研室主任、外文系副主任等职。1965年,李良奉派出境执行重要任务。1968年3月,回来汇报工作,尚未回家,便被隔离审查,逼其交待出境内幕。李良遵守组织原则,拒绝“交待问题,揭发上级”,绝食抗议。被扣上“里通外国”、“国际间谍”等一系列罪名,宣布逮捕,投入死囚牢。在狱中,不断遭到戴铐殴打,李良坚守国家机密,毫不屈服,经长达349天的抗争,被迫害致死。粉碎林彪、江青反革命集团后,李良冤案得到彻底平反。1977年12月31日,天津市人民政府追认李良为革命烈士。1978年7月18日,公安部发出通知,号召全国干警学习“公安战线的英雄李良”的无私无畏、宁死不屈、坚决保卫国家机密的英雄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