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征(1918~1947年),又名庆基,化名赵枫、钱康、金凤,祖籍莆田,生于建阳。在培汉中学读书时就参加学生进步活动,任学生自治会主席。芦沟桥事变后,投身抗日救亡运动。民国27年(1938年),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历任中共剑津中学支部书记、中共南平工委青年部长、建阳支部负责人、中共闽江工委宣传部长、闽江特委宣传部长兼剑津中学特派员。民国29年春末,到中共福建省委武夷干校学习。5月,任中共建松政特委组织部长。民国30年11月,任中共福建省委政治交通员。翌年初,改任赣东北特派员,同妻子杨瑞玉等在江西沿山河口镇以经商为掩护,很快地恢复赣东北中共地下组织。民国32年10月底,由于叛徒出卖被捕,以假自首取得敌人信任,将全部情况报告福建省委领导,使省委机关和已暴露的党员得以安全转移,庄征也得以脱险。民国34年6月,到福州恢复中共组织,很快地找到许多失去联系的中共党员,于9月建立中共闽江工委,任书记,在知识分子民主人士中开展统战工作。民国36年2月,任中共闽浙赣区党委委员、城工部部长,组织领导“反内战、反饥饿、反迫害”的斗争,迅速打开白区城市工作的新局面,促进爱国民主运动的高涨。3月,任闽浙赣地下军政委。后在“城工部事件”中罹难。1956年,经中共中央批准,中共福建省委为其平反昭雪,追认为革命烈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