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骆公(1917~1992年),原名李英,学名李立民,闽侯县(今福州市区)人。民国25年(1936年)夏,报考上海美专,因有艺术才气,校长刘海粟特批免费入学。民国28年冬,毕业后留校读研究生。翌年8月1日,在上海大新公司以“黑沙骆”笔名与“粪翁”(邓散木笔名)共同举办油画、篆刻、书法作品展,轰动一时。同年冬,上海美专、新华美专、苏州美专联合举办的“上海洋画家作品展览”,黑沙骆新作又一次得到广泛好评。民国30年9月,骆公赴日学画。民国33年冬,回国定居。民国35年春,任哈尔滨美术协会会长。翌年初,被聘为沈阳辽东学院美术系教授。不久又在东北大学建筑系任教。民国37年3月,全家迁到北京,随后与李可染成为艺术知己,并得到齐白石指点。9月,骆公应聘到天津河北女子师范学院美术系为教授,任系主任。1957年,受到不公正待遇,被遣送到天津农村劳动。3年后回校,安排在资料室工作。1960年回福州探亲时,买了一箱寿山石边角料,亲自锯石、抛光、打蜡,勤奋地钻研金石篆刻。1962年,改名“骆公”。发表篆刻作品,独成一格,引得金石界人士的重视。郭沫若多次为骆公亲笔题签、题词。1969年冬,骆公携家下放广西桂林地区灵川县文化馆,在桂林山水熏陶下,其篆刻雄奇中见俊秀。1973年秋,骆公用草篆书《蝶恋花·答李淑一》和《龟虽寿》,这标志着其艺术探索的新阶段。1982年,出版《李骆公书法篆刻集》,茅盾题写书名,张仃作序。1983年9月,日本中国文化交流协会在东京举办“李骆公书画篆刻展”。1985年,漓江出版社出版《骆踪》一书,以传记和作品相结合形式,介绍骆公的艺术生涯。骆公历任桂林画院院长、广西书法家协会副主席、广西美协副主席等职。长期致力于书画创作,并用中国绢创作民族化油画,影响很大。主要作品有《人生》、《爱》、《松花江畔》、《人体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