位于闽侯县大湖乡衙前村,始建于清雍正十二年(1734年)。由侯官县划十二个都设大湖分县,置县丞厅。据《闽侯县志》载:“丞厅旧在县治内东,雍正十二年移驻大湖?!毕刎┭米鞒?,前后三进。前两进圮于1958年,仅存后衙,面阔五间,进深四间,穿斗式木构架,单檐双坡顶,外围风火墙。梁柱粗大,柱径45~50厘米。灯笼式青石柱础,雕刻精美图案。面积约280平方米。1989年公布为县级文物?;さノ?。